7月7日,我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,转达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暨2015年下半年事情任务安排会集会精神,公司领导、中层以上干部(含子公司领导)、支部书记约30人加入集会,公司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江丽同志主持集会。
会上,江书记首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国资委系统内企业自2014年10月份以来爆发的5起违法违纪案件,并以案为鉴,对今后事情提出四点要求:一是落实“两个责任”。公司党委担负反腐倡廉事情主体责任,公司纪委负监督责任,形成协力,配合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二是引导员工廉洁自律,抓好监督治理,落实监管步伐,勤吹风,勤提醒,发明苗头实时提醒和制止,把步伐落到实处。三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差划定,增强对差旅费标准及差旅费申请治理,严禁公款旅游。四是严格凭据《厦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治理步伐》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治理,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回场停放,严禁公车私用。
江书记最后强调“见善如缺乏,见不善如探汤”,要求各部分、各单位、各子公司要高度重视,从国资系统其他单位爆发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、引以为戒,增强对员工的思想引导和教育,将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常态,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划定精神,为项目经营生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气氛。
(纪检监察室)